上海借款合同律師

華榮上海借款合同律師專業委員會是由多位知名債務追償專業律師組成。代理民間借貸債務、公司和個人業務往來所產生的欠款或債務等追償糾紛案件數千起,包括眾多重大、疑難案件。委員會律師精通各類債務追償糾紛訴訟案件的處理,提供欠款協議起草、債務合同起草、借條和欠條區別咨詢、拖欠貨款訴訟、起訴債務擔保人、搜集財產線索聯系法官對其強制執行等法律服務。對訴訟案件結果分析判斷精準,久經考驗。

律師團隊

律師團隊

律師團隊

律師辦案

律師辦案

律所前臺

律所榮譽

上海專業債務律師站在借款糾紛四方立場答疑

時間:2022-04-26 15:24 點擊: ??

  為更好地保護民間借貸貸款人、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合法權益,上海專業債務律師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中關于借款合同、部分民間借貸法律法規,供您參考:

 

  01、出借人立場

  問:在借據中,沒有約定貸款利息。貸款到期后,對方按時還款。貸款人能向借款人索要貸款利息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貸款合同未約定支付利息的,視為無利息。

  問:在借據中,沒有約定貸款利息,貸款到期后對方沒有按時還款,貸款人能否要求逾期利息?

  上海專業債務律師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在約定期限內返還貸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何計算逾期利息?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二十八條規定,借款人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一)既不約定貸款期利率,也不約定逾期利率。貸款人要求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標準計算的利息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二)約定借款期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的,貸款人要求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問:張某一年前借給朋友的錢,一年后才訂立借據。借據的簽署日期也是借據簽署的日期。貸款利息何時計算?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貸款合同是在貸款人提供貸款時建立的。因此,貸款利息應從貸款人提供貸款時計算。

 

  02、借款人立場

  問:借條中如何約定貸款利息?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問:在借據中,約定的貸款利息太高,怎么辦?

  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二十五條規定: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自2019年8月20日起授權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如何計算借款利息?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條規定,借款人提前返還貸款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利息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

  如何確定支付利息的期限?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期限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不能確定。貸款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貸款時共同支付;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每年滿一年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在返還貸款時共同支付。

 

上海專業債務律師站在借款糾紛四方立場答疑
 

  03、保證人立場

  問:如果借據中沒有注明擔保人的類型,也沒有約定承擔擔保責任的具體情況,應如何確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規定,擔保方式包括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擔保承擔擔保責任。

  問: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或者不能償還債務時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應當承擔一般擔?;蛘哌B帶擔保責任?

  上海專業債務律師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或者無力償還債務時承擔擔保責任的,具有債務人應當先承擔責任的含義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一般擔保。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未償還債務時,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無條件承擔擔保責任等類似內容有債務人應當先承擔責任的含義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連帶責任擔保。

  問: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有什么區別?

  答:①關于一般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的,為一般擔保。一般擔保人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無財產可執行;(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四)擔保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陉P于連帶責任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問:如果擔保人在借據中沒有約定擔保期限,那么作為債務的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多長?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規定:擔保期限是確定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不得暫停、中斷、延長。債權人和擔保人可以約定擔保期限,但約定的擔保期限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同時到期的,視為無約定;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期限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04、第三方立場

  問:借據規定如借款人違約,貸款人為維護違約方權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鑒定費等)由違約方承擔。如果借款人違約未能按時償還,貸款人是否可以要求借款人全額承擔所有費用?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二十九條規定:貸款人和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貸款人可以選擇索賠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起索賠,但總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問:如借款人違約,出借人為維護權益向違約方追償而產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是否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條規定中的“其他費用”?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編《民事審判實務問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其他費用”主要涉及的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所約定的服務費、咨詢費、管理費等。上述費用從性質上看,仍屬于借款人為獲得借款而支付的必要成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權利人為保護自己合法權益而發生的費用,與借款人為獲得借款而支付的成本之性質截然不同,不應將律師費用、訴訟保全費用等歸入“其他費用”之范疇。訴訟費用并非必然由主張還款的出借人負擔。在糾紛由人民法院裁判時,根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則,若因借款人的原因導致糾紛的發生,由借款人承擔此部分費用較為公平、合理。在此情況下,訴訟費用不包含在“其他費用”之內具有合理性。

 

上海專業債務律師站在借款糾紛四方立場答疑 http://www.019735.com/zqzw/4845.html
以上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果發現有涉嫌抄襲的內容,請聯系我們,并提交問題、鏈接及權屬信息,一經查實,本站將立刻刪除涉嫌侵權內容。
在线看电影